为了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研究起草了《辽源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辽源市龙山区人民大街1434号辽源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邮编:136200,并在信函上注明“辽源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征求意见”。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gysyzx_2020@163.com。
3.联系电话:0437-3399065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
辽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30日
初审:郭春雷
复审:李猛
终审:于福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