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乡镇供热经营许可管理,提高供热服务质量,保障安全、优质、持续、稳定供热,促进乡镇供热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吉林省城市供热条例》《辽源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和《吉林省城镇供热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市住建局组织起草了《辽源市乡镇供热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辽源市龙山区人民大街1434号辽源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邮编:136200,并在信函上注明“《辽源市乡镇供热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83374776@qq.com。
3.联系电话:0437-3399028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8日。
辽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9日
初审:郭春雷
复审:刘伟
终审:于福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