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建复字〔2024〕18号
宋煜委员:
您在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柔性管理城市集市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城市集市是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惠民工程,在便民服务、解决就业、丰富业态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如何“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服务好”城市集市,始终是城市管理部门服务好人民群众的头等大事。
近年来,城市管理理念快速转变,柔性执法、人性化执法、包容审慎执法等执法模式已成为实现城市管理精细化、人性化目标的主要手段。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围绕“柔性管理城市集市”这一建议,我局主要措施如下。
一、稳基础转作风,树立全新队伍形象
(一)强化柔性执法
深入践行“721”工作法。即“70%服务、20%管理、10%执法”,用七分服务、两分管理、一分执法,全面改进城管执法方式。结合城市集市运行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首违不罚”清单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对首次出现违反城市管理相关法律规定、危害后果轻微的,灵活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行政手段,杜绝粗暴执法问题发生,全面提升城管执法队伍整体形象。
(二)加强业务培训
密切联系属地社区,立足“可量化、可操作、可考核、可评价”要求,建立执法人员和集市管理人员常态化培训轮训制度,做到培训对象全覆盖、培训时间能落实、培训效果有保障。培训内容包含法律法规、职责任务、工作纪律、业务知识、职业道德、执勤礼仪等。通过道德和素质教育,提升相关管理人员业务能力和法治素养,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城管执法队伍和集市管理队伍。
(三)落实“三项制度”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做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过程全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和社会满意度。
(四)严肃工作纪律
强化执法期间明察暗访,对执法人员着装不规范、标识佩戴不全、言语行为粗暴、执法不亮证、执法过程不记录等违反执法程序问题进行严厉查处,对“庸懒散浮拖”“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行为严肃追责问责。
二、建机制强保障,构建共治共管格局
(一)建立监督机制
一是成立“集市商户、消费主体、城管队员、街道社区”四位一体的联合工作组,定期开展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议,及时围绕消费者和商户的建议与诉求进行沟通,做好解释回应。二是邀请商户和消费者担任“集市管理义务监督员”,主动发现集市管理领域损害营商环境问题,并及时处置反馈,切实维护商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完善服务事项
根据市场管理主体不同,结合“经营秩序、环境卫生、应急管控、服务项目”等方面,多角度分析制定“服务事项”清单,明确开市休市时间、集市经营边界、保洁时段区域,设置环卫设施、公平秤、服务台,公示集市管理人员联系方式和管理服务职责等内容。
(三)畅通投诉渠道
聚焦人民关切,接受群众监督,设置投诉电话、信箱,发放《集市管理服务监督卡》,及时处理群众投诉,明确投诉办结时限,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三、树新规补短板,积极推进立法进程
主动对接市人大和市司法局,争取尽早尽快将《辽源市露天市场管理办法》《辽源市露天市场精细化管理标准》纳入我市立法计划,在法律层面明确政府、从业者及各相关主体的责任义务,确保城市集市规划、建设、管理、服务有法可依。
辽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