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建复字〔2024〕23号
宋煜委员:
您在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整治向城市雨水口倾倒垃圾污水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经我局调查,向雨水口倾倒污水的主要人群为附近各类餐饮单位,引发该行为的原因多为经营所产生的厨余垃圾较多,经营方为图方便,违法违规向雨水口倾倒垃圾污水,针对此问题,我局拟采取以下措施:
1.协调三区城管部门加强对雨水口周边商户的监管,加大宣传教育,在雨水井周边设置提示标语。对违反《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开展行政处罚。
2.继续推进厨余垃圾处理项目建设,改变目前厨余垃圾随其他生活垃圾一起焚烧处理的现状。并同时配套专业的厨余垃圾收集、运输设施,引导餐饮单位合法合规处理厨余垃圾,逐渐消除个别商家违法违规向雨水口倾倒含油污水和厨余垃圾的意愿。
辽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