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建复字〔2024〕26号
张继超:
您在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燃气安全宣传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巩固提升我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果,进一步加强燃气安全宣传,普及燃气安全常识,提高用户用气水平和安全意识,广泛开展全市燃气安全知识宣传工作,结合我市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实际,制定了《辽源市燃气安全宣传工作方案》,并印发给各县(区)、高新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市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及各相关单位。
下一步,将针对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公共场所等集中宣传区域,细化燃气安全宣传计划。按照宣传计划广泛开展全市燃气安全宣传工作,加强燃气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应急避险等燃气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广大市民安全用气意识,增强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城市燃气安全平稳运行。
辽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28日